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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A介绍了一个项目,当时有说介绍费但未约定金额。因A公司业务能力弱

给A介绍了一个项目,当时有说介绍费但未约定金额。因A公司业务能力弱 给A介绍了一个项目,当时有说介绍费但未约定金额。因A公司业务能力弱,只能做其中一部分,A就把项目转介绍给B,由B公司投标并和客户签约成功,再把项目的部分业务外包给A。在项目签约之前,我多次和客户沟通,推进项目进度,为B公司树立专业的完美形象,客户也表示对B公司有倾向性,同时客户也让B请我吃饭表示感谢介绍此项目。现在A只同意拿出他们承包部分业务的合同金额的4%作为介绍费,软件行业介绍费一般是合同金额的5%-10%。B以给客户返点(返客户的回扣有通话录音)占比大、商机未直接介绍给B为由,拒绝给介绍费。这种情况下,要求按照客户和B公司签约合同金额的5%作为介绍费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追回介绍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柚子吃桃(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2-06-0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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