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本人因在网上浏览到一个创业项目,当时他们公司项目介绍人员:说
本人因在网上浏览到一个创业项目,当时他们公司项目介绍人员:说 本人因在网上浏览到一个创业项目,当时他们公司项目介绍人员:说自己公司(合肥美菱雅美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美菱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于是去到他们公司并在他们经商会上缴纳了6000元的定金,于当天(2016年3月22日)签订第一份合同,当时那个合约部总经理还与我讲(口头承诺)如果合作做不成定金可以退还你。第二次(5月23日)去他们公司并把余款的定金16000元缴纳给他们公司,此时又签订了一份合同(与他们公司运营部经理签订的),之前那份合同未给我,现在仅有第二次签的合同。共计缴纳了2.0万定金。现在发现这个合肥雅美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美菱集团没有任何关系,请问当时签订的合同,能否要回2万定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LOY(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3-21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