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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堂妹与同学去上海学习,在上海某青旅住宿,堂妹携带了一个价值7000

我的堂妹与同学去上海学习,在上海某青旅住宿,堂妹携带了一个价值7000 我的堂妹与同学去上海学习,在上海某青旅住宿,堂妹携带了一个价值7000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价值2500的IPAD平板电脑,因青旅房间无锁,青旅店员建议堂妹将电脑放在青旅中监控能拍摄到的某公共区域内,堂妹接受,此情况只有堂妹,同学与店员知情,堂妹早晨8点将电脑与IPAD存放到该处,晚上8点归来以后发现电脑与IPAD丢失,当即报警,警察在调取监控时发现该监控已损坏,故让堂妹与青旅店员及负责人协商调节,想问此情况能否要求青旅赔偿全款,如不能,青旅该如何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205294S(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22-05-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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