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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律师分析是否有方案vip

请律师分析是否有方案 不懂外语失去价值,2012年公司合资转独资,本人被冷处理圈养:不进行绩效考评、不安排任何工作但工资照发,奖金扣50%、调薪时加1%,(一般至少8.5%)非常无奈。能否从劳动合同法38条寻找锲入口提起仲裁,拿补偿金走人,或请求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重签劳动合同,但不会辞职。是否有可行性,想听律师专业意见。
1995年10月签老的劳动合同:
合同未交付本人,(原因分析可能一份交了劳动局,没有第三份)是否可死扛要原件。下面信息从HR熟人,(已离职N年)私下拿到合同复印件。
公司将本人姓名写错一个字,与本人最后签名不对。是否可辩称干涉姓名权不与认可,
公司事后在合同终止日期处单方涂改(明显可见),虽是改为无限期,是否可坚持未协商涂改处无效,
合同是根据上海市中外合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列签订,但该条列1994-12-9就被市人大修正,在合同签定前将10个月。是否可认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法律要件错误,是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合同中违约、解除合同后事宜处理公司按上海市中外合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列执行。同上原因,是否可以认为没有约束力 。
老合同有合同鉴证,但本人未到场、姓名与合同一样错了一个字,鉴证员未签名,无鉴证日期。按劳动部92年 - 54文件规定,本人是否可以不认可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ris98……(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3-05-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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