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
这样的护照办理规定合理合法吗?
这样的护照办理规定合理合法吗? 在国内的其它省市县,办理因私旅游护照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了,但江苏省东海县在护照办理的规定中加上了这两条:1、本人或配偶必须有5万元以上的定期不少于一年的存款(且必须是申请护照3个月之前存的)
2、必须有政府部门出具的担保函,且必须至少有1名政府公务员出面担保。
请问这两条规定合理合法吗?县级机关有权加定这样的条款吗》(江苏省的其它市县都 没有这两条规定)
另,我可以越级直接去市公安局办理护照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h929(江苏)
提问时间:2010-07-2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