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四个月了,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录用通知书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
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劳动仲裁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无故辞退的赔偿金
未签订合同,也未缴纳社保,不合法的。
公司这样是不合法的啊
投诉或仲裁
经济赔偿金、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等。
单独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 辞退违法,可要求继续上班或拿赔偿金
您好,是可以主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