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工产假

劳务工产假 您好,我是一名劳务工,2011年2月份进企业工作.2012年4月分怀孕,12月份向单位提出产申请.单位以劳务工不享受产假为由拒绝批假,后几经周转,单位只给我办理了停薪留职三个月.[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4月初我回单位报到,单位推脱说要通过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称近期不招工,让我等着,一直到四月中旬,才进入公司上班.可是原来的停薪留职没有了,一切从新开始,2年的工龄化为乌有,社保也断交.
   为了保住工作,我只能忍着,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5-11 09: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