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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的期限为"永久"是否合法

房屋租赁的期限为"永久"是否合法 家中老人将一处院子租给别人,但合同上住明的时间为“永久性”租赁。当时老人只是答应对方家里院子没有特殊需要时他可以一直租住,如有需要他将搬出该院儿。但合同上并未注明,此合同由对方提供。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合同中注明租金长期不变)现在如果终止合同可以吗?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要求明确租赁期限和调整年租金法院是否会支持。承租人在租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一些装修,规模不大。费用大概几千元。现在他表示要求一些补偿,但双方就金额未达成一致。到今年9月30日院子已租了两年,09年租金未收。两年租金共计8000元,对方提出补偿要2万元。请问我们可以已何种理由起诉?有胜诉的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WL_ZD……(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8-09-0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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