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要怎么做才可以解决这个事情
我要怎么做才可以解决这个事情 事情从07年一天说起,我当时在一家公司上班做司机,在我没进这个厂的时候,这个厂里有一名司机在职,平时老板也没安排我每天开车,偶尔安排我开车,平时车子都是这个驾驶员开,后面老板口头说不要这个驾驶员在上班了,这个事情是上午说的,也没出具什么文字的通知,中午的时候老板叫我开车去给厂里拉一些材料,当时这个驾驶员也在,驾驶员就问老板要工资,老板说没钱,后面这个驾驶员就坐在我开的车里和我一起离开厂区,已经是中午了,材料那边人下班了,要下午才可以装,驾驶员和我一起去吃饭,吃饭的时候我把车子的钥匙放在桌面上,后面吃完饭驾驶员拿起钥匙去开那部车,我坐在副驾,我这部车由南向北行驶去装材料,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有一部车由东向西行驶,两部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一死三伤,后面鉴定结果出来,说我这部车负主要责任,对方车子负次要责任,两部车子当时都没有买交强险,法院后面判我这边车主赔偿交强险份额的部分,剩余部分两个驾驶员承担,给我判了连带赔偿责任,当时我认为车子不是我开,车主也不是我,我就外出打工,时隔六年多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有没履行赔偿了,后面法院的打电话给我,叫我赔偿,我就说你们怎么不去找他们,为什么一直纠缠我,法院的说你有能力偿还,他们没有能力。我上班的公司老板有安排我采购,所以我个人账户上有钱在流动,法院就以这个理由说我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理由,要求公安在网上通缉我,说我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少条,现在要追究我的刑事罪。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不去找他们三个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gang(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5-09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