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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决完的事情,是否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拿来骚扰他人正常生活?

已经解决完的事情,是否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拿来骚扰他人正常生活? 去年发生的一个普通的小打小闹,什么人身伤害都没有,当时已经得到调解,不再追究了,可今年又拿着所谓的证据重新起诉,那是不是以后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拿来扰乱她人的正常生活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艳6(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13-04-05 10: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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