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司位于深圳市,试用期约定一个月,从10月8号入职到现在就开始第三个月的工作了

公司位于深圳市,试用期约定一个月,从10月8号入职到现在就开始第三个月的工作了 公司位于深圳市,试用期约定一个月,从10月8号入职到现在就开始第三个月的工作了,也已经在走转正流程,还没有走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时间为30号前或者30号,但公司未能按时履行约定时间,个人是否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上两个月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网用户(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1-12-01 15:55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