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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在工厂工作,以前基本工资为4400元。从十月份领工资条发现十月份基本工资为1760元

在工厂工作,以前基本工资为4400元。从十月份领工资条发现十月份基本工资为1760元 在工厂工作,以前基本工资为4400元。从十月份领工资条发现十月份基本工资为1760元。剩余的2640元被记录在绩效上。绩效栏金额为3740元。但绩效评比仍按以前的不变,1500元绩效总额。十月份评绩效为1100元。请问工厂这样搞有什么不好的后果?
工厂这样搞违法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鹏(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1-11-29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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