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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当天在B公司项目售楼部购买的住房,在项目销售代表的业务协助下,在售楼处缴纳的定金

开盘当天在B公司项目售楼部购买的住房,在项目销售代表的业务协助下,在售楼处缴纳的定金 开盘当天在B公司项目售楼部购买的住房,在项目销售代表的业务协助下,在售楼处缴纳的定金。签定《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再到售楼部,销售代表协助下缴纳的首付款。B公司代替出具的“收款收据”为据,签定《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证”和网签备案手续。首付款已付超过两年多了,未接到B项目部办理按揭贷款及相关手续的通知,得知在售楼部缴款(用POS 机刷卡)的时候,项目公司有用“A”和“B”两个不同商户的 POS 机,现在B公司以“A POS 流水”未入B公司账号为由拒不承认广大业主已缴纳的首付款,并以此称我们业主“未在规定时间缴纳首付款,已构成根本违约,开发商可单方解除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1017gSsi()
提问时间:2021-10-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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