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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0年3月31日购买了一处房产,当天付了首付和定金。该楼盘2019年12月1号开盘

我在2020年3月31日购买了一处房产,当天付了首付和定金。该楼盘2019年12月1号开盘 我在2020年3月31日购买了一处房产,当天付了首付和定金。该楼盘2019年12月1号开盘,交付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我在31日交付了首付和定金,并在网上办理房产资格审核,一直没签合同,当时开发商告知房子不会因为疫情延期;但在4月28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准备去签合同,开发商此时告知房子可能会延期,要我等延期时间确定后在签合同,5月5日告知延期5个月,我感觉受到了欺骗,想退房,但定金开发商不给退,这种情况合法吗,可以维权吗?
      同事和我买的一栋楼的告知是4月份前已经签了合同的延期3个月,没有签合同的延期5个月,难道不应该按照付首付的时间去定义吗?
    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05-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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