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违反组规民约”问题补充
“违反组规民约”问题补充 “不同的地方对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不同。我们组有一个规定:在外读大学(或研究生)的可得到补偿款,但毕业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不参加分配。
今年我研究生毕业,且有了工作。但家里人(其实我本人并不想拿到那几千块钱,只是家里人都要求我这样做,村里的人问起时,我也说没工作,还在念书)对外说我仍继续念书深造。家里人这样做应该是违反了组规民约。如果最后发现我参加工作了还拿到了补偿款,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这种事情如果让单位知道,从法律上讲,单位有没有权利开除我?是不是说只要将该款项退还村里就可以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ldtk(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0-07-27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