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产产权温问题的补充 急!
关于房产产权温问题的补充 急! 麻烦邓律师了,那我就补充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2008年5月的时候,我父亲来昆明买了一套房子,钱是一次性付清的,付钱的也是我父亲。那房子是期房,预计两年后交货。当时,我还是在校大学生。由于父亲工作和家庭多方面的原因,上来签署购房合同的是我叔叔。现在,由于我工作落实在了昆明,房子的开发商也通知要来交房,交税,办产权了。爸爸和叔叔都同意把房子的产权全部落给我,但是房地开发产商说,合同已经交到房管局备案,要办产权只能办给我叔叔,在双方的交涉下,房地产开发商说最多能把产权办成我叔叔的是51%,我的是49%。但这样我怕日后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想请教一下邓律师相关的规定,是不是只能按房地产开发商说的那样办,还是有其他的方法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verbe……(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7-24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