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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声讨
为父声讨 我们当地市政府将一项修建围墙的工程发包给某村委会(据悉,双方有签订合同),村委会口头将该工程承包给三个本村村民,该村民又将工程转介绍给我父亲修建(由我父亲从劳务市场上叫人)。期间,我父亲在修建围墙时,围墙发生倒塌事故,我父亲被严重砸伤,经当地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医生初步认定:父亲今后可能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请问:我父亲这种情况够的上工伤吗?依据是什么?如果找对方赔偿,都可以向哪几个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为父声讨(陕西)
提问时间:2010-07-27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