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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的时候,在一家酒吧上班,认识同事,以放高利贷的名义,跟我合伙

三月份的时候,在一家酒吧上班,认识同事,以放高利贷的名义,跟我合伙 三月份的时候,在一家酒吧上班,认识同事,以放高利贷的名义,跟我合伙,我出钱,他找借贷人,大部分是中学学生,前后够向我借款6000元,到现在跟我联系,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我钱,有解决的办法吗,因为我跟他合伙也是自愿的,但我只出钱其他我不知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o(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21-08-2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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