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犯罪份子主张监控为十年前拍摄唯由,以逃避刑罚,有没有办法辩驳?
犯罪份子主张监控为十年前拍摄唯由,以逃避刑罚,有没有办法辩驳? 查看一年前的监控录像时,以外的发现一个熟人在我店里盗窃达50多次,几乎每天都顺手牵羊,所盗窃金额预计价值为5万多元
但是由于设备的原因,监控摄像头不能显示具体的日期,因此只能估算时间是一年前的夏天的某一天
但监控录像是连续的,每天都有,只是没有日期,视频录像,文件名,均没有显示日期
而犯罪分子则主张监控是重复的,实际作案次数小于监控记录到的次数,妄图抹杀,减小,其盗窃的数额
并且他指出,因为摄像头没有记录具体日期,我的监控有可能是若干年前拍摄的,或许以超过10年的公诉期,以妄图减轻刑罚,我该如何辩驳?我的目的是诉讼到底,争取对此人最大的惩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志函(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05-0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