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我父亲(被告一)于2011年11月18日向原告借款贰拾万元正,月利为2%,借款期限为6个月,每月利息是肆仟元,借条上有提现每月18日前还清利息,如到期未还清本金,借据有效(并抵押房产证一本)。并有担保人(被告三),因至今无力偿还借款与利息,原告将我父亲和母亲还有担保人一并告上法庭。
我母亲(被告二)因不希望我父亲好赌连累家人,于2006年两人已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上述所说得借款,我母亲并不知情,是我母亲收到传票才得知此事件。现居住地址的房产证是只有我母亲的名字,我父亲与担保人提供的房产证是假的。原告是否应该撤销对我母亲的控告?而我父亲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niet……(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5-0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