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8年7月20号进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两年,到2020年9月1日到期
2018年7月20号进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两年,到2020年9月1日到期 2018年7月20号进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两年,到2020年9月1日到期,后来一直没续签合同,到2021年5月我申请离职,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开庭的时候公司拿出证据说2018年签合同的时候公司还没有成立,公司是2018年10月以后才成立的,而且合同没有盖公章,所以合同不成立,就相当于从工作到现在一直没签过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时效,所以仲裁失败了,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21-07-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