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可以吗?
单位说我是个人原因离职可以吗? 因为单位长期不准时发放工资,我们合同是1号,发工资是15日,最长的时候还脱到30日,反正没一次准时,而且还拖欠加班工资,我已在这年三月跟单位说名原因,他们违反劳动法,叫他们补回加班工资,单位没理会我在3月15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的申请,当时还是继续上班的,单位也清楚这事情,说我做完这个月不做了叫我去写一分离职证明,我也表示要我写我只能写他们违反劳动法我申请离职,他们不接受,后来接到仲裁委发来的对方提交的证据,说我是个人原因离开岗位的一个证明,证明是4月1日发出的,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ennyc……(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4-29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