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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事业机关单位重复处罚职工是否合理

事业机关单位重复处罚职工是否合理 我是一名事业机关单位的正式职工,去年9月因个人原因旷工三天,单位扣除了我当月的绩效工资,年底扣除了我十三个月工资及部分年度绩效工资,今年补发2012年的精神文明奖的奖金,累计重复罚款6次金额共计15000元,请问单位这样处罚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nla……(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3-04-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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