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我的情况能不能签无固定合同?该从那里算起
请问我的情况能不能签无固定合同?该从那里算起 我从2007年就进入一个单位工作,一直都在这单位工作,但我签定的劳动合同单位,换了三次,总签了有7份合同,但改合同签定单位都不是我们自愿的,也没有给我们作任何赔偿。第一份合同一年期,是和劳动派遣公司签的,第二份合同就是和本单位签的,也是一年期,但这份合同没到期,单位又要我们签另一份合同,是属于另一家劳动派遣公司的,直到现在,我们合第二个劳动派遣公司,已经签定了5份合同,但实际我的工作一直也没改变过,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也不是经过劳动派遣单位才去工作的,劳动法的第82条,说一个单位连续签定两次劳动合同,而没有签定的,按没月支付二倍工资,对我的情况来说可以用得上不?麻烦律师们给我解答一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ennyc……(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4-27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