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与公司没有签署就职合同,劳动合同,却现在直接签了一个保密协议
与公司没有签署就职合同,劳动合同,却现在直接签了一个保密协议 与公司没有签署就职合同,劳动合同,却现在直接签了一个保密协议,请问这个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其中有一些内容为:
第六条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甲方除工作职责已规定外任何对内或对外提供的各种报表或数据都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提供,如未经批准私自提供按酒店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经营相同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是不是属于正常合同,怎么有点霸王条款的意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1-04-1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