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2013年11月入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电话录音也行
2013年11月好像还没到吧。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一个月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卡转账记录,入职登记表,上班打卡记录等。
2013年11月入职?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