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此工作 老板不放人 想走人 老板还想扣工
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申请仲裁
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1、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追讨工资。
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4、我公布的成功案例有很多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例,你也可以自己上去查看,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可以协商尽量协商,如果没法协商建议起诉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提前三十日通知就可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