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动迁收取不明费用
动迁收取不明费用 我们是2001年昆山市花桥国际商务城的第一批动迁户,新东村2组,按照动迁时的协议政府补贴动迁款,然后安排新的地基(在曹安村)统一自己建造房屋,收取每户10万元地基费,但是房屋投入使用将近9年,我们房屋的房产证地基证及相关房屋的所有证件一无所有,当时拆迁户有将近200户,所有房屋都没有拿到相关证件,同时曹安村的拆迁户也没有证件。但是他们没有支付10万元所谓的地基款。后来我们这些支付了10万元每户的动迁户去质问政府,政府给出的答案是10万元并非是地基费而是小区建设的基础设施费,但是我们支付了曹安村同意时期建造的动迁户并没有支付,而且这10万元地基费事直接在动迁款中扣除,想咨询下政府这样做合法吗?收费有依据吗?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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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gj122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7-2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