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与我母亲协议,我母亲出资购买爷爷退休前所在单位集资房,房子归我。但是房子还没办得房产证(因此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爷爷、你母亲与你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将房屋的来源以及归属约定的非常明确,该协议系三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协议有效;
二、根据协议约定,房屋属于你所有。因此,你的权益并没有受到损害;
三、律师建议:
1、待房产证办理后,及时到房管局过户;
2、如果不能及时过户,重新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在原三方协议的基础上,将房屋的位置、权证号等信息在协议中载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协议。(注:因现在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公证处有可能不会公证)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协商或者委托律师起诉。
你好,如果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办理,如果协商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建议协商解决。
如果仅有此一份,在此之后未存在遗嘱,则应当根据此协议约定履行。
可以公证
具体问题可以联系律师咨询,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可行的建议。
你好!
1、依你所说,房产不属于你爷爷的财产。属于你的财产。由你母亲出资,你爷爷代持。
2、既然不属于你爷爷的财产,也不存在继承问题。
3、三方签好协议,直接约定清楚事实。你母亲出资,你爷爷代你持有。既然是你的财产,也不存在什么留给你一说。确认清楚事实就行。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你这事 我建议你最好面谈律师 带着材料
能证明存在借名买房协议,将来不管有没有遗嘱,你都可按协议的1、2条要求过户。
案协议内容继承即可
可以签借名买房协议
单位集体房,比较复杂。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本案中,三方协议明确表明,系母亲借爷爷的名字买房,且两段录像也明确表明爷爷的意思表示真实,将来房产属于您本人的情况下,我方应主张该录像应为对协议的补充和强化,而不应是录像遗嘱。因此,基于借名买房法律关系,房产应属于实际出资人或者实际出资人想要赠与的人,也就是您。该房产不应属于爷爷的房产。由于房产证没办下来,该合同的期待权,应属于实际出资人或是实际出资人指定的人。爷爷的其他继承人无权继承。以上个人代理意见思路,仅供参考。
你好!能证明存在借名买房协议,将来不管有没有遗嘱,你都可按协议的1、2条要求过户。
这个需要起诉确权
建议找律师详细研究分析进行诉讼。
问题复杂,建议找律师详细研究分析后进行诉讼。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微.信联系付费咨询、协商代理事宜。
您好!建议您见律师当面谈
建议进行公证。
您好!首先保存好现有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就妈妈购房还贷的账单收集起来,尽量做好整理,可以作为一种现在的证据。
1、谁的权益都应该依法保护,包括你的;2、依法就是依据合法有效的权益证明;3、根据你简单陈述的事实(没有看到三方协议),无法确认你的合法权益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很难认定三方协议是所有权分配协议,也很难认定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4、而且每个人(包括律师、法官)对每一个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是不一致的。5、我认为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有些事实很难认定;1、你妈妈付款没有证据证明,单位不给收据应该让爷爷出具收据啊?2、三方协议没有说明房改以后,房产权属于谁,属于你爷爷还是你妈妈,凭什么给你,谁能给啊!3、不知道房产属于谁,爷爷凭什么说他不在了你继承啊?4、如果你们主张三方协议有遗嘱内容或者性质,等于承认房改后房产属于爷爷的;5、房产是爷爷的,遗嘱的制定起草利害关系人不能参与的,参与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不一定是爷爷真实的意思表示。6、打印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是无效的,利害关系人和受益人是不能见证的。综上我认为你的“所谓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护;以上纯属个有意见仅供参考,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建议委托律师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