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开发国有滩涂权益的保障
关于开发国有滩涂权益的保障 是这样的,1993年,我在洪泽湖南殿东面滩涂地开发了三面螃蟹塘,总面积约70亩,塘口位置有1998年航拍图证实,当时该滩涂地水深位1~2米。
开发该滩涂地,第一年由于我本人雇佣两条挖泥船施工,但因浪大塘埂被冲毁。第二年春,湖水退后,我又雇佣四台推土机,重新开发,挖出了三面养殖塘口(附航拍图)。开发成功
因特殊情况,县政府在2005年停止发放水产养殖证。现在塘口已被人侵占我不能及时的维权。
关于这个问题我已向镇政府反映很多次,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想请问现在我该去哪个部门确权?能给我确权吗?我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car(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3-04-24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