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关于合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纠纷
关于合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纠纷 您好!
咨询一个涉及房地产开发、合伙企业等法律的案件
主要情节:
2008年1月,A、B、C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决定由A、B、C三人以及由A担任法定代表人的x房地产开发公司,四方合伙,共同开发某房地产项目。
该合伙企业以A的房地产公司的资质进行开发,现开发项目已接近尾声,但合伙企业尚未登记,也没有资质。A出资45%,其房地产公司占15%(以资质出资)。
现在A单独以合伙企业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办理抵押贷款等。
请问合伙人B、C下一步有什么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党济深(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16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