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

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 刘律师,您好!我家现对于拆迁安置遇到了一些麻烦,麻烦咨询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事情哦,十分感谢。
1.我已于09年12月底签约协议书,同意拆迁,按当时的政策。因当时拆迁办的负责人说,早签有奖励,晚签取消奖励,而且只有早签的优惠肯定是比晚签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签约的。
2.现确认其他钉子户有条件比我们好很多很多,所以这样的情况下,协议书是否有效?我们是否可以推翻协议?因这样的话,拆迁办是属于欺骗性质了吧?
3.有几点我们要争取的是:
A。钉子户多补10年1月-6月的房租--此项当时没有,现拆迁办同意补。
B。现房租上涨,钉子户多300元/月,我们要求补;拆迁办同意让我们先写申请,再批批看,一周内回复是否可以加。
C。我们按政策是拿了105平方米的房子,还要另外补5万元,钉子户不用补。我们是否可以争取到与钉子户一样,不补这个差价?
D。钉子户有额外一套房子可以拿,而且价格优惠。
这样一来,我们最早签字的,与钉子户相差50万元左右。
我有几个问题,麻烦再咨询一下:
1.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无效?
2.拆迁办负责人口头答应的,是否有法律效力?或是必须要有书面证明?
3.已确认个别钉子户的优惠条件,但证人不肯做证的,因都是同事,无书面证明是否有效力。
4.我们要抓住哪几点,才有希望争取到减少差距?
5.录音证据是否有效?
6.我们争取的行为,是否拆迁办,能因我们的行为而取消之前口头答应补偿的几条?

盼复,十分感谢。

杨银芬13656886755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杨银芬(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7-24 12:4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