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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在一家餐饮店上班,于2019年底和该餐饮店老板约定好、2020年双方继续合作

您好,本人在一家餐饮店上班,于2019年底和该餐饮店老板约定好、2020年双方继续合作 您好,本人在一家餐饮店上班,于2019年底和该餐饮店老板约定好、2020年双方继续合作。2020年初他把我带到工作地点后、由于疫情影响、生意不怎样、他自己工作、没有让我工作  、被耽搁长达一个月。然后辞退我换他邻居顶替。他是否应该赔偿一个月的务工损失费  遣散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x(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1-01-2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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