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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公共设施造成儿童受伤

公共设施造成儿童受伤 我爱人带儿子(刚好两周半)去公园,在公园门口不慎摔倒,面部正好碰在竖立的拦车桩上,拦车桩是直径约110mm的钢管且上口未封堵(其他的都有封堵),造成上唇和上牙龈韧带等裂伤,住院缝合7针,医疗费花了好几千元,我们还请了一周假。相关部门是不是应该负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金鸿发展(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3-04-22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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