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麻烦各位律师了。
麻烦各位律师了。 你好,我想咨询,去年我爸和邻居打架,是对方先动手,我方没有明显伤,但是还手的时候对方造成轻伤,我们已经主动给他看病,派出所调解过,对方误工十天要求误工费两万,精神损失两万,由于是嘴角缝了两针,还有美容费两万,还有营养费两万,共八万,我想知道这个数字是合理的吗,这种情况,我方会怎么判,第一,对方先动手,第二,我方已经积极看病,我想知道,他只是误工十天,加后续费用,大概是多少。判多久。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白美好(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04-21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