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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妹妹于去年4月27号出工伤,左肱骨骨折,做的微创手术,费用将近4万,用人单位当时垫付了3万,其余的自己付,这其中医院的门槛费,医生的红包费用(医生直接张口要的)也都是自己拿的将近一万,也就是说,自己掏了2万余元。5月4号出院,根据医生诊断书,休息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单位不顾伤情,要求上班,并提出调岗。这些妹妹也都同意了,由于晚了4天才去单位上班,单位竟然按照事假把工资扣除了!6月份,因为身体一直没恢复好,单位的住宿条件也不好,妹妹被虫子咬了(单位宿舍离山体只有几步之遥)导致全身过敏,请了病假在家治疗,可单位也按照事假全额扣除工资。这些,妹妹都没计较。到今年2月28日,单位领导来电话说要解除合同,但是前提是必须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可是,从出院后,妹妹一直就没再休息过,根本连停工留薪的待遇都没有享受到,胳膊也恢复的不理想,这个时候单位竟然要逼迫其做伤残鉴定,请问,那既然是工伤,我们自己掏的医药等费用,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报销?尽管事情已经快一年了,那钢板没取出,是否必须做鉴定?用人单位还用快递送达了一份通知书,说不去做鉴定,后果自负!这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Nexus_……(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4-2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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