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情况时间比较紧急,不知道你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如果没有就赶紧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在2013年6月3日之前提出,否则很难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就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你不止得到1100X44的赔偿。建议你委托律师,如果经济困难的话,最好委托事后收费的。委托律师时如果害怕上当,可以打电话咨询我,我可以告诉你律师收费标准。
追问:你好张律师,非常感谢你!!!!工伤认定的了,鉴定书也拿到了,是七级,因为6月3号进厂6月28号就发生了工伤,所以发生工伤前还没发过工资,那是不是按照合同来44*1100来赔的?网上说有的说什么中山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我们不懂,
回答:是的,就是根据你妹妹工作的所在地的市里的平均工资。你等一会我帮你查查。广东省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42.84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你妹妹除了可以获得45个月的本人工资外,还可以获得治疗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等。工伤索赔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个律师吧
追问:好的,一万个感谢你,我们就只是想知道厂里赔多少给我们合适
回答:你们不想找律师的话,我把广东省的赔偿标准发给你看看吧。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以上可以累计,加起来是多少就是多少了。保守估计你可以向厂里提4-5万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