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按工伤前平均工资
如果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总计赔偿5270*12-1340*8=52520元。
按本人工资赔,本人工资超过东莞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赔偿。可委托律师代理整个案件。
应当按整月的5270元赔偿。因为公司没有按你的实际工资参保是公司的过错。全部赔偿金额是12个月工资。如有需求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