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应该承担医药费吗
我应该承担医药费吗 我是一开南杂店的,有一人腊月二十四那天来我家买爆竹时看中了我家放在一边的,别人送我们自己玩的(开庆典用的专用烟花},当时我说是自己玩的不卖的,也不是平常的烟花,是开庆典用的五彩的烟。那人听后非要买不可,我再三说不卖的,他说我看不起他,怕他买不起。我看他这么想玩就说好快引线的容易出事,你要玩就拿去玩,我也不要钱,这不是一般的烟花要白天方才好看,离远一点点燃,点了就跑,那人说知道了。出了事我可不负责任的,他说他不会那么倒霉的。结果在正月十五那天,他燃放时用大火机点的,他以为没点着再过去看时烟花着了,他没来的及跑被炸了伤脸部。当时他爱人找到我,我赶紧叫了辆车送他去医院救治,给他600元钱{当时我只有600元}他爱人不要。结果第二天就把我给告了,安检来协调,他的医药费一万不到,他要我陪一万元,我又没卖他钱,我说只能给3000元,没协调成。现在还要到法院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招莲(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20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