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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2007年4月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岗位是施工管理,月薪金额8000千元,不含现场补助及房屋补贴),在2009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领导提出工作需延期,待项目完成后回公司待定。2009年6月,项目完成后我按公司要求回到公司上班,我找到部门领导问关于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领导回复同意劳动合同续签一年,于是我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找相关同志续签合同,可负责签劳动合同的同志不在,后来我又去过多次,均不在,因此劳动合同没签成。在此期间,公司派我到云南现场去工作,临行前我又到人力资源部签合同,但负责同志还是没在,领导表示先去工作,后将劳动合同寄到云南项目部,在2009年9月下旬,接到人力资源部的电话,她表示把劳动合同寄到项目现场,我表示同意,并要求以特快传递寄来。此后我一直未接到邮件,直到2009年11月30日,我接到关于解聘电话。2010年2月8日我收到公司关于补偿款的短信,补偿金额为13480元(2007-2009年的合同月薪金额8000千元,不含现场补助及房屋补贴),我感觉不对,询问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很长时间后在2010年4月才回复,坚持只给我一个月补偿,及额外一个月的工资的,并讲是因我不愿签合同。
请问律师,我现在如何办?我是否可以在找云南劳动部门(我公司在杭州)。请您帮助。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建国199……(江苏)
提问时间:2010-07-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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