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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资纠纷
工资纠纷 2012年9月和10月在公司做的营销工资,公司于2013年4月才发下来,问题是我已于2013年2月底通过正常程序离职。 请问这种情况我还可以领到这笔钱吗? 反之我可以告公司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yang1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19 19:08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中良律师
VIP
2013-04-19 19:06
如果是实际工作所得 当然得由公司支付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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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直接 去劳动局申请吗?
回答:
可以先去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谢谢 谢谢
何青超律师
2013-04-19 19: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手续作为证据使用,工资应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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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吗?
回答:
劳动和社保保障局里面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追问:
谢谢 谢谢
喻远军律师
2013-04-19 20:31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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