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及财产分割
离婚及财产分割 我于去年十一月一日 与妻子刘氏领证 与11月11日 举办酒宴答谢亲朋。
过礼十七万元整(七万元借款 女方答应婚后由男方挣钱偿还) 收礼两万余元 以及十一月至三月工资 一万九千元 皆有妻子刘氏管理 结婚买房花费房款四万一千 酒席一晚一千 金首饰两万元 家电家具 两万元 婚后妻子刘氏不尽妻子义务 紧与本人同房十余次 其余时间皆不在家 或由其女性朋友陪伴 本人上班也不做饭 洗衣服 婚后吸烟喝酒 经常酩酊大醉 本人实在无法忍受 想提出协议离婚 本人提出条件 房子与家电皆归本人所有 在予以本人返还两万元 但刘氏不应 提出条件 房子与家电归本人 但需本人在付两万元分手费 我想提出诉讼离婚 想咨询律师 希望律师帮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5225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3-04-19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