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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未签合同双倍赔偿的时效问题

关于未签合同双倍赔偿的时效问题 本人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厂家未给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时,有关部门已在厂工作20个月,过了一年的时效期为由,不予支持双倍赔偿的请求。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实际案件中会不会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在水一方30……(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3-04-19 13: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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