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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事故科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事故科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去年八月份我弟弟骑摩托车送朋友回家,两人都喝了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轻伤,一重伤,期间我们承担了所有的住院费用,出院后并给与了相应的赔偿,后来双方又经事故科调解签订了不追究我们任何责任的协议,事故科也对此案做此案已了结的结论。可现在事故科却又追究起我弟弟的刑事责任了,并称说是缴纳一万元可判监外执行,做到随叫随到,当初已经了结的案子他们还能这样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晓芳(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3-04-1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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