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 我父亲今年九月份的时候在纸厂工作,里面的运输热纸浆的车由于违规操作导致侧翻,热纸浆把我父亲烫伤,医院鉴定为二度烧伤。之前保险公司以及车主已经全额负责了所有医药费。而现在我父亲去公证处做伤残鉴定,参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4.9.10条规定,该损伤的后遗症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9级伤残。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向车主或者保险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以及误工费可以么?大概索赔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b7920(广西)
提问时间:2008-12-30 10: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