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朋友在河南洛阳本地的一个幼教体能训练幼儿班教育机构担任助教

我朋友在河南洛阳本地的一个幼教体能训练幼儿班教育机构担任助教 我朋友在河南洛阳本地的一个幼教体能训练幼儿班教育机构担任助教,这个机构国庆不放假正常培训上课,而且单日工资不给三倍,还是按照正常的一日结算。请问这个机构在国庆节假日补课违法吗?工资不给三倍合理吗? 教育机构给出的理由是因9月业绩不达标,所以国庆不休息。让员工自己选惩罚措施,其他惩罚措施什么剪头发什么的有点离谱,员工被迫选择国庆不休息,教育机构的意思是员工自己选择的国庆不休息,所以不按加班计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七轮(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20-09-28 12: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