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是否享受公司待遇
那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 重新就业吗
这是不合法的
不合理,可以要求享受同等待遇。
你好,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 我的补充: 2013-04-13 21:02
合同已满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