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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 大律师你好!我叫刘发红重庆垫江的一名外出务工人员,我于2013年1月13日晚下班后在宿舍嫌疑人与其他同事发生口角,当时我见状跑去劝阻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身后藏了一把菜刀,就这样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被她狠狠的砍了一刀在我的嘴角处,伤口长达14厘米,牙齿砍掉一颗。当时我们的同事就报警了,把他抓进了攀枝花市炳草岗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等,而嫌疑人第二天就被取保出去了,也就在取保后此人就了无音讯,我的医药费,营养费,看护费,等大量费用都由我自己垫付,法网恢恢,他还是没有跑出法网,于2013年3月在她河南老家汝州市获,现关押在汝州市看守所。我方民警得到消息立即赶往河南,而河南汝州公安告诉他该嫌疑人在2012年9月在他们当地砍伤5人,经鉴定有2人已构成轻伤,河南警方又不把嫌疑人移送到我方公安,故此我方警方决定将案件移送河南汝州市洗耳河派出所,已移交过去了。民警回来后告诉我,嫌疑人家境贫寒根本无力支付这么多的费用,还叫我如果要起诉还要到河南汝州去起诉,并且还要自己写诉状,我得知后本身伤口都还没有痊愈,又被撕开了。我很无助,恳求好心的大律师给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小女子我感激万分!!我现在该怎么办?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发红(四川)
提问时间:2013-04-1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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