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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与公司、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消费欠款的滞纳金问题
关于公司与公司、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消费欠款的滞纳金问题 叶律师您好,我们是一家酒店,因有很多公司或当地政府部门来酒店住房或餐饮消费,经常是好几个月才付完消费款,我想问问您,向这种情况我们在写双方的消费协议时,我想注明一个结款期限,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结款,我想收取滞纳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向这种滞纳金如何计算,比例是多少?或者不应该写滞纳金,而是写“违约存款利息”?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胡笑天(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07-21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