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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与一物业公司合作,租对方的空地建临时建筑用于出租,租期6年
您好,本人与一物业公司合作,租对方的空地建临时建筑用于出租,租期6年 您好,本人与一物业公司合作,租对方的空地建临时建筑用于出租,租期6年,现在还有2年多租期,最近有人举报说我的临时建筑是违建,执法局要求强拆,租户纷纷找我赔偿损失,才知道这个场地是没有报批的,我和物业公司有租地合约,建铺期间所需的证明都是物业公司提供,所以我对违建并不知情,我和租户之间也有租铺合同,现在合同期未过就要被强拆,请问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与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20-08-27 17:50